设置字体大小:【大 中 小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 】 发布时间:2015-05-26 点击次数: 次
意义与目的:
黑龙江省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,是我省生诚环境脆弱、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。为使这些地区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,使其在改善生态环境、减少水土流失,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生态需要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。从2001年起,由中央财政每年对我省投入巨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管护基金,如何将这笔资金使用好,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好,是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十分重要的问题。建立森林资源监测体系,是检验森林资源管护效果有效手段。其目的是及时掌握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资源现状及其消长变化动态,科学的评价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经营管护效果,有效的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保护管理责任状的落实、管护人员履行合同及资金使用情况。
监测内容及方法
一、监测内容
1、土地利用与覆盖:包括土地类型(地类)、植被类型的面积和分布。
2、森林资源:包括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的数量、质量、结构和分布,并按森林起源、权属、龄组、林种、树种统计面积和蓄积,计算分析生长量和消耗量及其动态变化。
二、森林生态功能监测
生态状况:包括森林健康状况与功能、森林生态系统多样性,土地沙化和湿地类型的面积分布及其动态变化等调查。
生态因子:包括气象、水文、立地条件等环境因子调查。
野生动植物种类、数量调查。